家族爭端。 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:「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:『你去把野獸帶來,做成美味給我吃,我好在未死之先,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。』現在,我兒,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,聽從我的話。你到羊群裏去,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,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。你拿到你父親那裏給他吃,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。」(創世記 27:6–10) 亞伯拉罕的家族中,撒拉與夏甲之間曾有衝突。以撒的家中也同樣存在衝突。起初,以掃用一碗紅豆湯的代價賣掉了他的長子名分給雅各。後來他們的母親利百加幫助雅各從以掃手中奪取以撒的祝福。她不僅說服雅各配合,還策劃了整個計畫。她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會帶來後果,但她仍願意承擔風險。一位母親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,使自己的孩子彼此對立呢?可能是因為在雙胞胎出生之前,上帝曾對利百加說過:「大的要服事小的」(創世記 25:23)。也可能是因為以掃的行為不符合家族的價值,他輕易出賣了自己的長子名分。又或者,如下所述,以掃娶了赫人女子。 「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,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。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。」(創世記 26:34–35) 因著這個計謀,以掃想要殺雅各,雅各不得不逃離家族。 在聖經中,主耶穌基督說: 「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;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,乃是叫地上動刀兵。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,女兒與母親生疏,媳婦與婆婆生疏。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。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」(馬太福音 10:34–39) 主耶穌基督提到了兩種生命:一種是我們所熟知的世俗生命,另一種則是只有在為了耶穌基督捨棄世俗生命之後才能獲得的生命。世俗的家庭建立在世俗生命之上,而世俗的家庭無法屬於上帝。只有經歷失去世俗生命的家庭,才能屬於上帝。這可以用以撒的家庭作為例子來說明。以撒是一個和平的人,他與世界妥協。在基拉耳寄居時,他曾謊稱妻子是他的妹妹,以避免與當地人爭戰(創世記 26:1–11)。他也沒有與非利士人爭奪他父親的井,而是選擇把井讓給他們(創世記 26:15–21)。他或許想要祝福以掃,即使這違背上帝的旨意,也即使以掃已經賣掉了他的長子名分。以撒不願在家庭中造成衝突,他可能只是想要一個平靜的家庭生活,好讓他可以享用被帶來的野味。 然而,為了成就上帝的旨意,利百加不得不做出難以想像的事,即使這可能意味著以掃會如此憎恨他的弟弟雅各,甚至想要殺他。這也可能意味著雅各必須逃離家庭,而她可能再也見不到他。 這種家庭紛爭被稱為「背十字架的道路」。沒有一個家庭是完美的。我們需要做的不是掩蓋問題讓它看起來美好,而是像背負十字架一樣承擔重擔,來跟隨主耶穌基督。這看起來或許違背我們的意願,但既然是上帝的旨意,最終將引領我們進入超越世俗的屬靈生命。這在人生中看似是失去,卻是在屬靈生命中的巨大收穫。以馬內利。